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10017号
案件名称:北京八面当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丰台菜户营餐饮分店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八面当道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丰台菜户营餐饮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5158403-6
法定代表人:杨雨泽
主要违法事实:经查,当事人于2014年7月14日取得编号为(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6000698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备注项目为: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当事人经营面积为150平方米,其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于2015年5月1日起至2015年5月26日期间,经营凉拌猪肺、凉拌菠菜、西芹腐竹、凉拌海带丝、果仁黄瓜、醋椒木耳、豆腐丝、凉拌土豆丝、酸辣瓜条、口水鸡、爽口萝卜、海带丝、凉拌猪心、凉拌猪头肉,加5元赠凉菜等凉菜,共取得营业性收入5803元。当事人违法经营所使用的工具设备有菜板1个,刀1把。当事人用于餐饮服务活动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已使用完毕,无库存,未使用食品添加剂。当事人违法经营期间的货值金额共计5803元,违法所得共计5803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