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419号
案件名称:方德海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方德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3月11日至2015年7月10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管头村开设的招牌名为希望之星幼儿园内的食堂,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涉案金额5600元,违法所得42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8-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