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朝 )食药监 食罚〔2015〕340364 号
案件名称:北京秦岭人家风味餐饮有限公司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秦岭人家风味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7820450-9
法定代表人:闫琳璞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秦岭人家风味餐饮有限公司于2015年6月5日,在原《餐饮服务许可证》过期、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情况下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制作并销售西红柿鸡蛋面、优质肉夹馍等食品,违法所得691.00元。查封扣押你公司食品原材料3种(价值72.00元)、食品经营工具3种17件。你公司违法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的货值金额76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