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100079号
案件名称:孟凡生(北京益康商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孟凡生(北京益康商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孟凡生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5日,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怀柔区迎宾中路27号4幢一层南向北第二间门店的北京益康商店进行监督检查,在商店货架上发现友臣肉松饼2个,生产日期20141010,保质期6个月;水晶猪皮1袋,生产日期2014/06/16, 保质期6个月;香卤豆干2袋,生产日期2014/07/07, 保质期9个月;咸鸭蛋3个,生产日期20140620, 保质期10个月。上述4种食品均已超过保质期,经调查无违法所得,货值金额14.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