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4]297号
案件名称:北京眉州东坡酒楼团结湖店
当事人名称:北京眉州东坡酒楼团结湖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80187087-4
法定代表人:王刚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6月27日当事人加工1公斤馒头,被我局抽检,检测结果表明该批次馒头铅食量超标,被我局立案调查。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9-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4-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