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30018号
案件名称: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经营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89556-0
法定代表人:沈杰
主要违法事实: 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 2015年3月11日对位于北京市增光路50号的首都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的学校食堂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植物性粗加工间的货架上有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欣美味牌腐竹1袋。当事人供述,现场检查发现的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欣美味牌腐竹是由北京市宏达顺康商贸中心配送的。欣美味牌腐竹的进购价格每袋13元,共购进2袋,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只有1袋,已经开封使用0.5袋。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预包装腐竹是与其他食品原料混配加工使用的,无法单独计算利润和违法所得。当事人购进原料价格共计13元,认定为货值金额。当事人无使用无生产日期标签、规格标签的欣美味牌腐竹的专用工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6-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