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480号
案件名称:孙国强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孙国强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8月20日至2015年9月7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小堡村北街18号经营鸿运面食馆,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涉案金额1000元,违法所得3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9-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