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70597
案件名称:泮竹礼百货店经营销售危害他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泮竹礼百货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泮竹礼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泮竹礼百货店于2015年4月18日从北京鲲鹏冷批购进中街大果(冰狗)雪糕30根,规格型号67g,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7.29,购进单价1.00元/根。2015年4月20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中国检科院综合检测中心对北京泮竹礼百货店销售的中街大果(冰狗)雪糕(规格型号67g,生产日期或批号2014.07.29)进行抽检,所检项目中大肠菌群依据GB 4789.3-2003判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公司于2015年4月18日至6月02日期间该批的中街大果(冰狗)雪糕全部售完,销售单价1.50元,违法所得15.00元。相关证据:检验报告、现场检查笔录、调查笔录、购进票据、你公司证照及你公司提供的文字材料等。该公司上述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项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