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50083号
案件名称:王利权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王利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22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朝阳区百子湾东里409-7号王利权经营的“王记排骨米饭”餐厅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单位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餐饮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3-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