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90743号
案件名称:陈满银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陈满银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在未取得有效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于2015年6月24日2015年6月26日在其位于北京市朝阳区10号线太阳宫地铁站B出口桑尼摩尔大厦底商西侧老北京包子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用具:蒸锅1个,笼屉5个,面板1个,菜刀1把;违法所得400元,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9-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