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537号
案件名称:北京惠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惠达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惠生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9日在北京市通州区宋庄镇寨辛庄村千章墅项目开设的工地食堂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涉案金额1442.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12-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