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170051号
案件名称:北京康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康莱德酒店分公司涉嫌经营添加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康拉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康莱德酒店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5105333405
法定代表人:彦亚历山大(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9月17日,当事人在注册地经销的“白鹤”牌澄面,经抽查检验,霉菌超标,2014年10月21日,当事人在注册地经销的鸡肉肠,经抽查检验,大肠杆菌超标,2014年10月21日,当事人在注册地经销的鸡蛋,经抽查检验,检出恩诺沙星,以上三种属于不合格产品,当事人确认属不合格产品。
违反的法律法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2)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及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第五十条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三十三条第一项至第三项或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3-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2-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