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230028号
案件名称:杨健(北京蓝色羽翼咖啡厅)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类别案
当事人名称:杨健(北京蓝色羽翼咖啡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8604291293
法定代表人:杨健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张玮(证件号:57040150)、徐胜华(证件号:57040151)于2015年7月10日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2号院2号楼(金源时代商务中心2号楼)1层2-9(B座1B)西侧的北京蓝色羽翼咖啡厅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间有制作好的三明治5个、松饼7个、水果沙拉3份(200克/份)并采取查封扣押措施,《餐饮服务许可证》的许可类别为:饮品店,无食品加工制作项目,经调查,当事人在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10日期间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类别从事制作三明治、松饼和沙拉等简餐的餐饮服务活动。当事人制作三明治、松饼和沙拉等原料价格约为人民币200元,无剩余的原料。三明治销售价格为34元/个,共卖出10个;松饼销售价格为28元/个,共卖出25个;水果沙拉销售价格为42元/份,共卖出20份。当事人违法经营期间收入共计1880元,未缴纳税款。违法生产经营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372元,货值金额在人民币10000元以下。未发现顾客食用后有身体不适的情况。因当事人违法经营的三明治、松饼和沙拉属于易腐败变质食品,经批准,已于2015年7月13日采取先行处理措施。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八条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