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50374号
案件名称:郭爱平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郭爱平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5月8日,北京市朝阳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接到编号:【网】S2015050047的举报,反映在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平乐园小区内(挨着小区北门)大唐熟食无证销售熟食。2015年5月15日14时,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市朝阳区南磨房平乐园小区进行检查,发现该小区110幢2门102室为一熟食店,招牌为“大唐熟食”,主要经营熟食,经营者为郭爱平,未能提供《食品流通许可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