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340531
案件名称:姬肖波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姬肖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7月27日,奥运村所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南里西街五建小区锅炉房南侧底商有 “山西云飞刀削面?小张烧烤”的餐饮店涉嫌无证经营。经立案调查,现查明,姬肖波在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南里西街五建小区锅炉房南侧底商,开设标题为“山西云飞刀削面?小张烧烤”的餐饮店,于2015年7月25日至7月26日期间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现场制售食品刀削面,销售20份,违法所得200.00元;现场查封扣押你用于食品经营的食品原材料4种,价值50.00元,现场查封扣押食品违法经营工具勺子一个、炒子一个、菜刀1一把、塑料盘子4个。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0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