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30008号
案件名称: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案
当事人名称: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杨树松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3月12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西四南大街60号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库房内发现10箱由北京德润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京一根水晶粉丝,净含量4.5kg/箱,包装箱上有QS生产许可标识,但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执法人员当即对京一根水晶粉丝进行了扣押,并填写了查封(扣押)决定书{(京西)食药监食查扣[2015]130004号}及物品清单。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3月20日对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涉嫌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予以立案。经调查,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生产经营食品的标签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情况属实。该单位经理王建国承认从北京市天泽顺成食品经销部购进的10箱由北京德润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京一根水晶粉丝(净含量4.5kg/箱)未标注生产许可证编号。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库房内的10箱由北京德润通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生产的京一根水晶粉丝(净含量4.5kg/箱)未开封使用,故无违法所得。根据调查,聚德华天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砂锅居饭庄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95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42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6-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