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当罚〔2015〕160020号
案件名称:闵玉霞(北京闵玉霞小吃店)涉嫌食品经营者未取得健康体检证明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案
当事人名称:闵玉霞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闵玉霞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 11 月 24 日 14执法人员到闵玉霞(北京闵玉霞小吃店)现场检查时发现1、该单位持有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有效期至2016年7月11日。2、从业人员4人,未取得有效的健康证明。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0条第1款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