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30006号
案件名称:北京月月居小吃店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生产经营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月月居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蔡圣贵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于2015年 4 月 2 日对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北长街80号的北京月月居小吃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店存在超范围经营的经营活动行为,餐饮服务许可证上备注项目为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店内菜单上标有老醋花生、大拌菜、拍黄瓜、皮蛋豆腐、凉拌木耳5种凉菜,经与负责人确认,店内经营这5种凉菜。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4月7日予以立案。经调查,北京月月居小吃店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生产经营老醋花生、大拌菜、拍黄瓜、皮蛋豆腐、凉拌木耳5种凉菜的情况属实。该单位负责人蔡圣贵承认该店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4月2日,这段时间一直在生产经营上述凉菜。因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该单位还没有开餐,故现场未发现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成品;该店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4月2日超出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生产经营凉菜期间,违法所得1000.0元。根据调查,北京月月居小吃店在2015年3月9日至2015年4月2日违法经营期间,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的货值金额共计1000.0元,不足一万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