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020017号
案件名称: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桥店涉嫌经营污染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当事人名称:北京物美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想桥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5364956-7
法定代表人:种晓兵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于2015年3月10日在当事人经营场所现场检查并抽样,2015年4月15日收到北京市理化分析测试中心出具的检测报告,检测报告显示10种食品不合格:1. 知福牌知福铁观音茶,规格1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3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5.7mg/kg,标准值为2.0mg/kg;2. 知福牌知福清香铁观音茶,规格2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2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5.0mg/kg,标准值为2.0mg/kg;3. 知福牌普洱茶,规格150克/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2月18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2.3mg/kg,标准值为2.0mg/kg;4. 知福牌知福铁观音茶,规格250g/盒,生产日期为2014年7月21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6.2mg/kg,标准值为2.0mg/kg;5. 天安牌菊花熟沱,规格360g/盒,生产日期为2014年10月11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3.1mg/kg,标准值为2.0mg/kg;6. 鑫百林牌铁观音(浓香),规格240g/盒,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8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3.6mg/kg,标准值为2.0mg/kg;7. 鑫百林牌铁观音,规格120g/袋,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8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2.3mg/kg,标准值为2.0mg/kg;8. 鑫百林牌普洱熟茶(银芽),规格220g/袋,生产日期为2014年12月18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2.2mg/kg,标准值为2.0mg/kg;9. 鑫百林牌铁观音,规格250g/袋,生产日期为2015年1月6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4.4mg/kg,标准值为2.0mg/kg;10.爱丽丝牌铁观音,规格200g/盒,生产日期为2014年5月18日,显示稀土元素检测结果为2.8mg/kg,标准值为2.0mg/kg。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货值金额共计9537.5元,利润1258.5元,当事人销售上述食品尚未纳税,违法所得共计1258.5元。当事人未销售完的食品于2015年4月10日退回总部及联营商。当事人销售产品质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对人体健康可能造成危害,但截至到调查结束时为止没有证据表明销售的不合格产品已对人体健康造成了危害。当事人没有经营违法食品的专用工具,且当事人具备食品经营资格,抽验的其他食品经检验均符合食品安全标准。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2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