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30015号
案件名称:张宾(铭牌为“杭州小吃”的餐饮商户)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宾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2日,我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对北京市东城区铜厂子46号楼进行现场检查,该46号居民楼2单元101号是门头为“杭州小吃”的商户,该地点经营面积15平方米左右,经营者是张宾,张宾在该地点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设座从事餐饮服务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2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