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餐罚〔2015〕250005号
案件名称:北京銮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未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銮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欣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12日9时4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东城区北翔凤11号的北京銮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地面积垢1cm,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执法人员当场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责令立即改正,下达《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警告。同日18时25分,前门食药所接到稽查大队批转12331投诉举报:【电】S2015031542号,投诉举报内容为:北京銮庆餐饮服务有限公司被投诉经营场所卫生条件差。3月16日上午10时40分执法人员再次至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单位经营场所未按照《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进行整改,餐厅环境杂乱,地面不洁,餐桌有污渍,未保持食品经营场所环境整洁。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三)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40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5-2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