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罚【2015】190035号
案件名称:张怀兄(北京井庄柳沟张怀兄农家餐厅)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案
当事人名称:张怀兄(北京井庄柳沟张怀兄农家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怀兄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4日,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周月琴、王明哲,依法对张怀兄(北京井庄柳沟张怀兄农家餐厅)进行检查,检查时发现,该农家餐厅涉嫌食品经营过程中不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在检查中从餐具架抽取的10件待使用餐具,其中2件上面有油污;发现食品操作间冰箱内煮熟的猪肉和生猪肉混放的违法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五)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07-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