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延)食药监食罚〔2015〕140030号
案件名称: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08049731-9
法定代表人:王申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3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对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进行监督抽验,并委托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所抽样品。2015年4月17日,我局收到北京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检验检疫技术中心检验报告(NO.231500001153),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经营的羊肉经检验,(盐酸)克伦特罗不符合农业部235号公告标准规定,检验结果为不合格。2015年4月21日,该案经我局主管局长批准正式立案,由刘建宁、张彬承办此案,至2015年5月6日调查终结。经查:2015年3月15日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从北京惠苑胜达商贸有限公司以每千克66元的价格购进了10千克羊肉。截至2015年4月21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之时,除了以每千克30元的价格被北京市延庆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购买1.5千克用于安全监测采样外,剩余8.5千克羊肉均保存在该公司食品冷库内未使用。经请示主管局长,我局执法人员对上述8.5千克羊肉进行了扣押,并下达了《扣押决定书》和《扣押物品清单》。当事人上述食品不单独缴税。综上,北京辉煌益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辉煌假日度假酒店经营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禁止生产经营的“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故存在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条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经营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的食品货值金额为660元,共获违法所得45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延庆局,2015-0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