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 食罚【2015】340646号
案件名称:何同海未经许可从事餐饮服务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何同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何同海在北京市朝阳区科学园路南沙滩小学旁,有标牌为“有面友道家常菜”的小吃店,于2015年7月24日至7月27日期间在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情况下,现场制售食品牛肉面、鱼香肉丝盖饭等,违法所得199.00元;现场查封扣押其用于食品经营的食品原材料4种,价值68.00元,现场查封扣押食品违法经营工具5种27件。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2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0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