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20015号
案件名称:李继旺(北京豆师傅小吃店)经营禁止经营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李继旺(北京豆师傅小吃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继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3日8时40分市民投诉在位于北京市密云县果园新里中区2号楼下平房的北京豆师傅小吃店就餐时,发现正准备食用的1碗混沌内有1只死苍蝇。我局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也发现该店提供给顾客食用的1碗混沌内有1只死苍蝇。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7-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