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当罚〔2015〕040019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雁饭店日出东方凯宾斯基国际酒店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雁饭店日出东方凯宾斯基国际酒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4V05367
法定代表人:皮恩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0月16日,我局执法人员与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技术人员在北京市怀柔区雁栖湖雁水路甲18号你单位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内无菌采集了面条碗等样品20件,2015年11月9日我局接到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的检验报告,其中产品名称为面条碗(报告编号:No 020-RCSP152255)的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大肠菌群不符合GB 14934-19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你单位的面条碗清洗消毒不合格。该餐具是你单位于2015年10月16日在洗碗间用洗碗机清洗消毒。我局至今未收到有关你单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举报投诉,你单位使用清洗消毒不合格的餐具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0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11-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