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200015号
案件名称:马宝成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马宝成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当事人于2014年11月14日取得编号为(京食药)餐证字2014110106001019的餐饮服务许可证,许可证备注项目为: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2015年7月13日至2015年7月21日期间,当事人未经许可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备注项目,经营西芹腐竹、美味木耳、拍黄瓜、凉拌土豆丝、凉菜拼盘等凉菜。当事人从岳各庄批发市场购进腐竹、木耳、等原材料后,使用专用菜墩1个、菜刀1把等专用工具进行清洗切配等处理后浇上调料并装盘,制作成凉菜进行销售。经营凉菜期间共销售凉菜74份,取得营业性收入722元。当事人经营凉菜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均已使用销售完毕,没有库存,当事人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为722元,获违法所得722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