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朝)食药监食罚〔2015〕260891
案件名称:北京四叶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四叶草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33975247-1
法定代表人:卢意
主要违法事实:未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02条第4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126条第1款第4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1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朝阳局,2015-12-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