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密)食药监食罚【2015】120007号
案件名称:张明明(北京八面玲珑面馆)擅自改变《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经营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张明明(北京八面玲珑面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张明明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5月21日19时45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北京市密云县康居南区甲2号的北京八面玲珑面馆进行检查,发现该店正在经营凉拌土豆丝,拍黄瓜。该店《餐饮服务许可证》备注项目: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水产品。执法人员当场扣押了凉拌土豆丝2千克、拍黄瓜2千克、方形白色塑料盆2个。
违反的法律法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2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密云局,2015-06-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