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435号
案件名称:北京永乐时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涉嫌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永乐时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66462347-0
法定代表人:金希林
主要违法事实:自2015年5月1日至2015年7月13日,北京永乐时光体育发展有限公司在北京市通州区永乐店镇应寺村310号未经许可提供餐饮服务,违法生产经营食品的货值金额为人民币13912.64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1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9-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