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西)食药监食罚〔2015〕1800001号
案件名称:许远涉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制售中餐的行为案
当事人名称:许远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许远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03月10日北京市西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西城区南新华街143号对许远经营的云膳麻辣餐馆进行监督检查,经检查发现许远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制售中餐。检查时现场发现违法经营的食品:麻辣小龙虾4斤;涉嫌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冻虾7袋,1.36kg/袋;福临门一级大豆油1桶,5L/桶;刀1把;炒锅1个;炒勺1把;一次性筷子100双;不锈钢食槽1个;一次性餐盒230个。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西城局,2015-0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