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5〕100135号
案件名称:北京怀柔医院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怀柔医院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99344-3
法定代表人:张丽英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8月1日至2015年9月10日北京怀柔医院职工食堂涉嫌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期间,采购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等未索证索票、未建立采购记录,2015年9月8日该医院食堂收费系统升级造成数据被全部覆盖,且未建立销售记录,因此无法计算违法所得,货值金额321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5-0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