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110006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电子仪表系统老干部活动站招待所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电子仪表系统老干部活动招待所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谢宾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5日上午11点2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到北京市东城区东四四条72号北京市电子仪表系统老干部活动招待所进行日常监督检查: 餐饮服务许可证(京餐证字2010110101002202)许可项目:食堂(不含凉菜、不含裱花蛋糕、不含生食海产品),现场在食堂门口截获一辆电动三轮板车,上有泡沫箱2个,内装快餐盒32份。,发现经营使用工具:餐箱(2个)。该店涉嫌擅自改变餐饮服务备注项目从事外送盒饭的行为。经主管局长批准,于2015年4月23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对其经营使用的工具进行查封扣押,同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要求立即停止未经许可擅自经营外送盒饭的行为。其中32份盒饭为易腐烂、变质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当事人已经自行销毁。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7条第1款第1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