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告(2015)110013号
案件名称:北京友邻堂商贸有限公司经营没有中文标签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友邻堂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徐哲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7月8日上午10点10分,北京市东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刘畅(57010151)刘兰秋(57010094)在北京友邻堂商贸有限公司料理台上发现cocacocl’life 355ml罐装饮料16罐;r&f ventoux 750ml瓶装酒1瓶;chenoncey瓶装酒1瓶;lafite bordeaux瓶装酒1瓶,均无中文标识。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4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8-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