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 食罚〔2015〕220029号
案件名称:北京金面呱餐饮有限公司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金面呱餐饮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李斌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你单位自2015年06月01日至2015年06月10日在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105号1幢营业场所内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制售中餐的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现场对你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和原料:菜刀1把、案板1个、面粉1袋(5公斤/袋)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执法人员现场未发现已加工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发现的食品原料面粉1袋(5公斤/袋)进价为20元/袋,你单位违法所得共计1000元,货值金额共计1020元。调查过程中,你单位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已经停止营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8-1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