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当罚〔2015〕200008号
案件名称:北京云岗绿叶酒家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云岗绿叶酒家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0010924-2
法定代表人:王有信
主要违法事实:015年12月23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北京云岗绿叶酒家7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中,有2名人员的未取得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2-23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