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20028号
案件名称:张戈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张戈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无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西木楼宿舍6栋18号家常面馆自2015年7月28日至2015年8月13日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你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和原料:菜刀1把、面板1个、擀面杖1个、散装面粉5公斤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你违法经营期间共计获得违法所得人民币500元,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剩余的食品原料散装面粉5公斤货值金额为人民币24元,违法经营的货值金额共计人民币524元。你有北京市海淀区羊坊店街道办事处社会保障事务所办理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在调查过程中你积极采取改正措施,停止了违法经营活动。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9-0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9-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