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30004
案件名称:航天工业机关服务中心(航天工业机关服务局)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航天工业机关服务中心(航天工业机关服务局)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40000642-8
法定代表人:胡军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11月28日10时15分至11时30分,北京市海淀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8号的航天工业机关服务中心(航天工业机关服务局)的航天机关食堂进行检查,在该单位面点间冰柜内发现超过保质期的金华老朱纯精块1袋(350克)、在面点间冰柜内发现无标签的预包装腊肠1袋(2千克)。该单位的上述行为涉嫌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无标签的预包装食品、无标签的食品添加剂。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9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且《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6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0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