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第240034号
案件名称:北京静彦天鸿商贸有限公司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静彦天鸿商贸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756033048
法定代表人:方望彦
主要违法事实: 2015年1月27日,当事人从北京万德海斯科贸有限公司购进“汤臣倍健”牌保健品共4盒。其中,维生素B族片2盒,进价 66.6元/盒;胶原蛋白维生素C维生素E粉2盒,进价120.6元/盒;左旋肉碱茶多酚荷叶片2盒,进价120.6元/盒;乳清蛋白固体饮料2盒,进价156.6元/盒,上述商品进货金额共计928.8元。当事人在未依法办理食品流通许可的情况下,于2015年3月5日开始在北京市丰台区美廉美时代风帆店B2层对外销售上述商品。维生素B族片的零售价148元/盒,胶原蛋白维生素C维生素E粉零售价268元/盒,左旋肉碱茶多酚荷叶片零售价268元/盒,乳清蛋白固体饮料零售价348元/盒。2015年3月6日,当事人开业促销,打折销售了乳清蛋白固体饮料1盒,售价306元/盒,胶原蛋白维生素C维生素E粉和左旋肉碱茶多酚荷叶片各1盒,售价共计482元。2015年3月8日,当事人销售了维生素B族片1盒,售价148元/盒,销售商品金额共计956元。剩余“汤臣倍健” 维生素B族片1盒、胶原蛋白维生素C维生素E粉1盒、左旋肉碱茶多酚荷叶片1盒、乳清蛋白固体饮料1盒。按照当事人销售价计算,上述商品货值金额共计1445.8元。当事人未缴纳税款,违法所得共计471.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二十九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7-16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7-1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