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通)食药监食罚【2015】56号
案件名称:北京派多格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未经许可擅自提供供餐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派多格商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12016571043
法定代表人:丁盼
主要违法事实:你单位自2014年11月1日至12月4日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擅自设立食堂,从事午餐餐饮服务。货值金额4952.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2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通州局,2015-0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