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监食罚〔2014〕40号
案件名称:北京红螺园饭店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红螺园饭店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董文海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7月10日,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人2014年7月8日举报北京红螺园饭店的中餐厅、别墅餐厅及职工食堂,食品加工的卫生条件均很差,管理松懈等问题,示证依法对位于北京市怀柔区怀柔镇红螺东路5号的北京红螺园饭店的餐饮服务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检查中发现在中餐厅面点间冷藏柜内的北京桃李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吉士排面包,生产日期2014年7月2日,保质期4月16日—10月15日期间为5天,10月16日—次年4月15日期间为6天,数量1袋(净含量340克),已超过保质期,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8项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7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8-28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0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