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铁)食药监食罚〔2015〕020002号
案件名称:北京雷海川餐厅﹙雷莉莉﹚经营混有异物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雷海川餐厅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雷莉莉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4月10日,我分局接到西城区食药局稽查大队转来市局12331投诉举报中心接转的投诉举报一件。举报内容为:张超在汇融大厦一层“田老师红烧肉”餐馆食用红烧肉盖饭时发现有“蜈蚣”。举报人要求监管部门立即到现场(12331网络转办编号:【电】S2015041529举报登记表于2015年4月13日转到我分局)。经分局领导批准,执法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现场检查发现:举报人食用的红烧肉盖饭中有一只虫子(拍摄照片3张)。经调查,举报内容属实。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8条第1款第4项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14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5条第1款第4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6-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铁路车站地区分局,2015-06-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