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罚〔2015〕120008号
案件名称:北京西罗园广顺菜市场中心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西罗园广顺菜市场中心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80154541-4
法定代表人:刘化岺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西罗园广顺菜市场中心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从事食品流通活动.经查:2015年2月1日至2月11日,当事人在未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的情况下,从新发地市场购进550ml康师傅矿物质水10箱,14.4元/24瓶/箱,500ml统一冰红茶3箱,30元/15瓶/箱,2L康师傅绿茶2箱,30元/6瓶/箱,56度红星二锅头(500ml)1箱,102元/12瓶/箱,燕京听啤(白)(330ml)30箱,50元/24听/箱,共计货款1896元,随后在北京市丰台区西罗园石门村23-24号以550ml康师傅矿物质水1元/瓶销售210瓶,500ml统一冰红茶2.5元/瓶销售40瓶,2L康师傅绿茶6元/瓶销售12瓶,56度红星二锅头(500ml)9.3元/瓶销售12瓶,燕京听啤(白)(330ml)55元/箱销售30箱。当事人经营场所10平方米,剩余的食品有550ml康师傅矿物质水30瓶,500ml统一冰红茶5瓶,经营食品货值金额2186.1元,未缴纳税款,获得违法所得275.6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04-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