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石)食药监食当罚〔2015〕140008号
案件名称:徐桂兰(北京市石景山区八角一亩园酒家)违反食品索证管理规定案
当事人名称:徐桂兰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徐桂兰
主要违法事实:采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保存期限少于二年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39条第2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7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石景山局,2015-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