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60019号
案件名称:谢磊未经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谢磊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经调查,谢磊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5年4月8日从事制售刀削面的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现场发现有用于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原料和工具:面粉10千克、餐盘20个、菜刀2把、菜板2个,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涉案食品原料和工具采取了查封扣押措施。经调查,现场发现的面粉货值金额为100元,经营期间违法所得为500元,故当事人违法经营食品货值金额为600元。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84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4-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04-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