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怀)食药食行处字(2014)第07-2号
案件名称:北京市巴蜀永兴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餐饮服务人员未取得个人健康证上岗服务案
当事人名称:北京市巴蜀永兴饮食服务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蒋玲云
主要违法事实:2014年3月14日,北京市怀柔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发现生产食品人员36人,其中19人不能出示健康证明。经询问均未进行过健康体检。检查时,经理蒋玲云陪同。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4-03-14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怀柔局,2014-0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