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食药监食当罚〔2015〕200006号
案件名称:邓瑾(北京悦味轩餐馆)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案
当事人名称:邓瑾(北京悦味轩餐馆)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110106600183895
法定代表人:/
主要违法事实:2015年11月27日,我局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北京悦味轩餐馆5名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人员中,有3名未取得健康证明。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27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丰台局,2015-11-2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