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顺)食药监食当罚【2015】21008号
案件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散装食品时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的行为
当事人名称: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王成
主要违法事实:北京华联综合超市股份有限公司顺义分公司销售散装食品时未在散装食品的容器上标明食品的生产日期的行为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第二项的规定。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七条第四项的规定。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5-20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顺义局,2015-05-2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