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海)食药监食罚【2015】170082
案件名称:王东成(北京鸿发园食坊)经营无中文标签进口的预包装食品案
当事人名称:王东成(北京鸿发园食坊)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L1542365-8
法定代表人:王东成
主要违法事实:根据投诉举报,2015年9月25日我局的执法人员对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泉庄1号院的北京鸿发园食坊经营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当事人操作间调料架上有1瓶进口的预包装食品其外包装上无任何中文标签,当事人自述无中文标签的食品中文名是“烤肉酱”。当场对无中文标签的食品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查封扣押),2015年10月12日经领导批准、当事人同意对查封扣押的食品进行了先行处理——销毁。经调查:当事人2015年9月17日从北京胜旺荣调料经营部进1瓶无中文标签的烤肉酱,26元/瓶,无中文标签的烤肉酱是用来制作肉类食品的一种调料,厨师试用,未销售,无营业性收入,无专用工具和设备。经核算:货值金额26元,不足一万元,无违法所得。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66条
处罚依据:《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39条第1款第2项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11-15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海淀局,2015-11-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