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东)食药监食罚【2015】220001号
案件名称:赵海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案
当事人名称:赵海
组织机构代码或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赵海
主要违法事实:未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制售“麻辣烫”餐饮项目。
违反的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29条第1款
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八十四条
履行方式和期限 :自动履行,2015-01-19
作出处罚的机关和决定日期:东城局,2015-01-06


